云霄东厦:社区矫正出重拳扫黑恶

  • 2018-08-27
  • 来源:云霄新闻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 观看:2083 次
  • 暂无简介

    本网讯(方晓燕)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强化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全面提升云霄县东厦镇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近日,东厦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打击制假”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一、队列训练

    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观念、令行禁止观念和队列作风为目的。通过训练,矫正对象快速集合的效果明显提高,初步做到站有站相、有事喊报告,服从管理的意识大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普遍感受到社区矫正对自身作风的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与训练前个别人员慵、懒、散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规范其行为举止,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规矩纪律观念。

    二、集中教育

    东厦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涉假)集中教育学习会,通报近阶段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对表现好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口头表扬,对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当面批评教育及口头警告,并再次重申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违反规定产生的法律后果。

    云霄县检察院曾文芳副科长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罪名进行介绍,并结合典型案例说明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或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缓刑的情形,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摆正自身位置,端正矫正态度,遵守社区矫正有关制度规定;应当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尤其必须认识到再犯罪的法律后果,遵纪守法,深刻反省曾犯罪行,做有道德有良知的守法公民。

    会议还普及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要求矫正人员自觉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司法所有关制度纪律;告诫亲朋好友以己为鉴,自觉远离涉假犯罪,绝不能参加黑恶势力及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

    三、强化效果

    通过集中教育,有力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对自身身份的认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矫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接受教育、监督和管理,规范言行举止,坚决不涉黑涉恶,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一定检举揭发,早日回归社会,为开展扫黑除恶行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