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积极开展渔船检查 深化推进集中整治

  • 2020-03-19
  • 来源: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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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周丽娜)为深刻汲取泉州鲤城区“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保护好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云霄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巩固前阶段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于3月8-18日积极开展渔船检查,落实好疫情期间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推进渔船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聚力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执法人员严把检船质量关,对每艘渔船实行登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的主机功率、消防、安全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船名号及船籍港刷写是否规范、船牌钉挂是否规范、航行信号是否按规范配齐、渔船和船员的持证情况、出海渔船是否正常开启渔船救助终端等。重点整治:渔船“四超两改”(超乘员、超装載、超抗风力、超航区航行作业;擅自改变船舶用途、作业方式);渔船擅自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渔船存在火灾隐患;渔船船体及机电设施设备存在渗漏、漏油等隐患;渔船救生、通信、导航、救助、定位等安全设备或终端存在缺配、破损、毁损、老化等隐患;渔船逾期未申报营运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适航条件要求;渔业职务船员缺配或持证不适任;普通船员(渔工)未经培训合格、无证上船出海作业;渔业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等。


    对检查发现存在不适航隐患的渔船,责令停航整顿,在隐患整改到位之前严禁出海。对排查的渔船隐患问题,建立渔船安全生产“三个清单”,按照清单化、表单化、责任化和项目化要求,督促船东船长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查获的渔船“四超两改”、职务船员缺配、船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罚。此次共检查渔船197艘,排查隐患60项,已整改40项,责令限期整改20项。


    在检查渔船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渔船船主、船长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分发《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依法捕捞 合法作业》等宣传材料400余份。

    下一步,云霄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对尚未检查的渔船特别是已(或将)复工复产的渔船,抓紧安排时间,分区分批逐船检查到位,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渔船离港出海作业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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