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许颖 刘子骁)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公诉庭审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监督,6月13日,由云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犯罪(未遂)一案在云霄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
云霄县人大副主任张亚屋、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锦太及40余位云霄县人大常委会、县妇联、团县委、市县两级公诉部门代表到现场观摩。
庭上,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何某某与被害人田某某分别进行讯问、询问,结合PPT演示对全案证据进行了清晰、全面的举证,并当庭出示了菜刀等作案工具,对于被告方提出的辩解和不同意见,公诉人一一予以回应,有理有据、逻辑严密,有力地指控及证明了被告人犯罪事实,并结合庭前关心了解到的被告人家庭情况,教育被告人认罪悔罪。被告人当庭表示愧疚不已和后悔莫及。
庭审结束后,云霄县检察院立刻召开庭审评议会,邀请各观摩代表参加,代表们一致认为,公诉人准备充分,法律素养高,出示证据条理清晰,辩论有礼有节。所提出的量刑建议公正合理,达到了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法律素养和精神面貌。
最后,与会代表表示:希望今后可以更多的开展此类活动,促进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提高,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