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张怡 吴高腾)日前,云霄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侨兴路临近国道一侧的绿植遭到破坏,现场两人私自挖掘行道树。经工作人员询问得知,该两人并未取得挖掘许可。工作人员责令二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拍照取证后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二人到园林处接受处罚。
市政绿化树木是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好转,提升城市面貌和景观都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等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如因建设等原因需要占用绿化带的,必须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挖掘。”云霄县园林绿化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