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许颖 汤金梅 林国清 吴悦)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方案出台相关文件,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在部署实施、协调推动、舆论宣传上抓紧抓实,在线索排查、案件侦办、深挖彻查上重拳出击,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上狠下功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11月16日上午,云霄县首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云霄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云霄县检察院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洲、林某坤、林某彬共同从事“高利放贷”活动,三人纠集在一起,先后多次实施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借款人李某某、方某某、陈某某、张某某等人及其家属还款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系从事“高利放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告知各被告人依法享受的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本案存在争议的焦点展开了充分辩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该案的开庭审理,是云霄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又一个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