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商品我做主” 群众意见征集活动公告

  • 2016-12-30
  • 来源:漳州新闻网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 观看:1790 次
  • 暂无简介

      一、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时了解消费者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消费者关切,推动商品质量监管社会共治,调动消费者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质量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打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特组织本活动。

      二、活动对象

      消费者、有关组织。

      三、征集意见的范围

      对工商部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的重点商品提出建议。

      建议抽检的重点商品类别包括:家用电子电器(能耗、安全性能);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甲醛含量、材质、尺寸偏差);服装鞋帽及其他纺织品(纤维含量、褪色、甲醛含量);儿童用品(甲醛含量、安全性能、重金属含量);如果消费者、有关组织认为有必要对某品类、品牌商品或卖场进行抽检,也可进行建议(请具体列举)。

      四、征集意见的时间

      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提供意见的方式

      1、发送邮件至漳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消保科)邮箱:zzgpk@sina.com;

      2、扫描二维码关注闽南日报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应按钮进行投票;

      3、扫描二维码关注闽南日报车友会微信,点击下方“我要投票”进行投票;

      4、剪下《闽南日报》相关表格,填好后邮寄至闽南日报社经济部。

      六、对征集意见的处理

      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进行汇总,把群众集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商品确定为重点抽检商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将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依法查处,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品种和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按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和典型案例,正确引导消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抽检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闽南日报社

      2016年12月13日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