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云霄县应急管理局、郑绿华)为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格局,日前,中共云霄县委办公室、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成立云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决定实行“双主任”工作责任制度,将以往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调整为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安委会主任,共同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该文件还明确各副县长为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下设办公室挂在县应急局,要求全县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均要实行“双主任”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该制度的实行,充分体现了云霄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