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周东军洪欣欣)撞伤了人,理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候救援。然而近日东山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撞倒了一位八旬老人后,不仅没有报警,反而逃逸了。幸运的是,经过交警10小时的努力将逃逸司机抓回。
事发于7月31日5时许,漳州东山县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东山县大沃路居委会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撞倒了一位老阿嬷,阿嬷双腿、肋骨等多处骨折,然而肇事者并没有停车报警,而是直接迅速逃离了肇事现场。
东山县交警大队立即投入紧张的侦破工作中,到场民警一边对现场进行勘查,搜集散落的车辆碎件及遗留在事故现场的手表及手机,一边在事故现场周边进行走访,寻找目击证人,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资料,迅速排查,最终民警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电动车,并确定肇事者为黄某。因黄某手机遗落现场且无固定居住地,又加上周边监控视频有限,地形复杂,交警一时查不到躲藏的黄某,于是联系其母亲。经过其母的耐心劝说,肇事者黄某最终于当日15时到交警大队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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