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云霄县应急管理局供稿 郑绿华编辑)日前,云霄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向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消防安全风险提示函》。
提示函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化工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江苏响水“3·21”、河南三门峡“7·19”、等有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教训,做好四个自查:一是自查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二是自查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自动灭火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水炮、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管网、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如存在问题的立即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是自查单位消防培训教育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四是自查单位的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的灭火救援准备情况。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是否掌握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危险品特性和安全防护等专业知识和应急措施;单位是否组织“两支队伍”开展联合演练,充分发挥熟悉工艺处置、第一时间响应的优势,提升火灾事故初期应急处置水平。
同时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大型油气仓储基地等重点场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