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漳人员信息申报的通告

  • 2020-02-26
  •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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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密“外防输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用工的企业(单位、个人)应指定专人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如实申报用工人员信息。

      二、旅馆业经营者应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登记所有旅客的入住、离开信息。

      三、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指定专人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在房屋租赁成功后,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如实申报承租人信息。

      四、房屋出租人应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如实申报承租人信息。

      五、无门牌或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报遇到问题的,请及时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

      上述企业、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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