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幸“盔”有你 “带”我平安

  • 2020-05-14
  •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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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部署,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宣传倡导、管理劝导等工作,促使广大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让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成为自觉意识。


    云霄交警和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


      5月份为宣传倡导阶段,目的是提高“一盔一带”行动的知晓度,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倡导活动,采取宣传短视频、微信微博抖音话题互动、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多形式活动,宣传“一盔一带”保护作用,公布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而加重事故后果的典型案例。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一盔一带”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发出倡议,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配送安全头盔,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特别是快递、外卖行业企业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全员全程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按标准配备安全带,按照要求使用安全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向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自觉系好安全带。

      6月1日起到年底,我市与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查纠活动,目的是督促摩托车驾驶人和快递外卖行业为代表的全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全市公安交警辅警将严格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佩戴安全头盔成为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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