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通讯员 高志坚)为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漳江口红树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云霄县检察院主动与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强配合协作,成立“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与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保护协作平台”。这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首家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协作平台。
日前,云霄县检察院检察长郭荣龙与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董勇贵为协作平台揭牌。双方会签《关于建立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与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生态保护协作平台的意见》。
在座谈会上,云霄县检察院与红树林管理局就红树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座谈,共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云霄县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要及时研究和解决红树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要在协作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提升成效,全面打造红树林生态保护的“检察模式”。红树林管理局要建设好平台,利用好平台,努力把红树林保护打造成云霄县生态保护的品牌和名片。会上,双方对协作平台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达成共识,并就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进行充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