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元贞)为更好地推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有序开展,近日,云霄县印发出台《云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该《规则》明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总指挥1名、副总指挥若干名,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森防指日常工作。县森防指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他需要县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挂牌督办等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明确了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及森防办职责。
该《规则》明确县森防指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