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5号通告

  • 2021-10-15
  • 来源: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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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5号通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实践证明接种疫苗是抗击病毒的有效途径,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通告:一、接种条件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

    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2021〕第5号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实践证明接种疫苗是抗击病毒的有效途径,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通告:

    一、接种条件

    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6个月以上的人群适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将采用同种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二、接种对象

    原则上,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冷链物品相关人员、口岸工作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做到“应种尽种”。

    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包括:

    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

    2.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

    4.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

    5.医疗卫生人员;

    6.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8.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

    9.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暖、 煤、气相关人员等;

    10.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和场站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物流、养老、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11.服务业从业人员;

    12.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13.60岁以上老年人;

    14.其他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

    三、接种安排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由所在单位或镇、村(社区)统一组织,原则上到第二针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行选择就近接种点咨询接种。


    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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