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云霄县公安局交警)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切实规范云霄县道路、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隐患,云霄交警大队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强化工作举措,落实日常巡逻管控,狠抓“僵尸车”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强化车辆排查工作。大队结合日常路面巡查工作,在辖区云陵镇、莆美镇政府的配合下,对长期停放在城区主要街道停车位、人行道、背街小巷等公共部位的车辆以及乱停放机动车辆进行细致排查,采集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查询核对车辆所有人身份,对于车辆所有人信息明确且能够及时联系上的,通知其限期处置,对于那些因车辆关系人信息不明确而无法通知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车辆强制拖离现场并敦促车主限期处置。
二是强化日常联勤管控。大队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云霄县公安局的组织下,与云霄县公安局各警种、各派出所联勤协作,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针对繁华街道、校园周边道路、乡镇主要道路存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加强日常管控,通过密集巡查,对占道停车、长期停放车辆进行劝导,对屡劝不改的进行严惩,该扣车的扣车、该拖离的拖离。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微信微博、户外大屏幕、手机短信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宣传“僵尸车”的社会危害和交警清理“僵尸车”的有关措施,并公布举报电话、处理措施和相应法律依据等,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同时在整治行动向沿街店面宣讲占道行为危害性和整治举措,倡导文明停放、文明经营。
四是强化车辆后期处置。大队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僵尸车”,对日常巡逻及整治中所查扣的“僵尸车”进行依法分类处置,对拼装车、报废车予以收缴,依法强制报废;对盗抢等涉案车辆,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对涉牌涉证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确认为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等车辆,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接受处理;对当事人逾期不来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僵尸车”137辆,其中汽车37辆、摩托车12辆、电动车11辆、自行车74辆、三轮自行车2辆、三轮电动摩托车1辆,有效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下一步,云霄县交警大队将根据《云霄县“僵尸车”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加大日常路面巡查力度,并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持续、全面清理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停车场、居民区等重点部位长期停放的破烂不堪、影响市容市貌的“僵尸车”,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消除道路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