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认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建设、乡村振兴争先创优树标杆行动和乡村振兴“串点连线成片”工作,扎实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漳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涌现出一批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带动作用力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芗城区财政局等49个部门单位“2018-2020年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戴雅和等96名同志“2018-2020年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共漳州市委乡村振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