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引进教育、医疗卫生优秀大学毕业生来云工作的实施方案

  • 2021-12-03
  • 来源: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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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聚焦我县教育、医疗卫生民生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力引进优秀人才到我县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选拔引进教育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聚焦我县教育、医疗卫生民生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力引进优秀人才到我县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选拔引进教育类优秀毕业生

    (一)引进对象

    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重点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师范类高校(共12所院校,可放宽到我省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类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今后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下同)符合我县急需紧缺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参照省、市文件及我县拟引进人才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当年发布为准,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博士不超过35周岁,硕士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4.博士必须在发布公告次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本科必须在发布公告次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①中共党员;②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③担任过班干部或者院(系)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少于1年;④参加院(系)级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奖。

    6.承诺在云霄县服务期不少于8年,且从事教学一线工作。

    7.身体、心理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管理考核。引进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安排,并办理入编手续: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6年以上合同;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组织部会同人社局、编办、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县其他中、小学学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6年以上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2.编制职称。引进后的前2年编制统筹安排在“人才编制池”,2年期满后所需编制由编办统筹调剂,博士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时不受时限、职称和职数的限制,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由人社部门统筹调剂,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3.工资待遇。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引进后的前2年,享受用人单位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给予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本科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前5年每月分别给予博士3000元、硕士2000元、本科1000元的生活补助。安家补助期限三年,按第一年50%、第二年25%、第三年25%拨付,根据个人需要,也可在引进第1年给予一次性拨付,生活补助逐年拨付。引进8年内在云首次购房的,在引进2年后与学校正式签订6年以上聘任合同后,可享受博士40万元、硕士20万元的购房补助。未满8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生活补助享受三年,不享受购房补助。

    4.其他待遇。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一次选择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机会;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二、选拔引进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

    (一)引进对象

    符合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目录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分别参照省、市文件及我县医疗卫生实际情况制定,以当年发布为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2.博士不超过45周岁,硕士不超过40周岁,本科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4.博士必须在发布公告次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硕士、本科必须在发布公告次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发布公告)。

    6.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大学学习经历、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的、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7.本科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十年(含规培三年),研究生最低服务年限八年(不含规培时间),服务期限均以入编时间起算。

    8.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岗位安排。由县卫健局根据医院需求及引进人才情况,统筹做好岗位安排,一般安排县城或周边医院工作。

    2.管理考核。引进前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即可办理入编手续。引进2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安排: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6年以上合同;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由组织部会同人社局、编办、卫健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医院从事医疗卫生一线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6年以上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3.编制职称。由编办、人社局会同卫健局根据医疗类引进人才情况,调剂人才引进事业编制和职称岗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聘职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

    4.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可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自主协定薪酬待遇,也可按同级别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不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

    第一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5年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硕士毕业生每人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5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博士毕业生每人给予4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5年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

    第二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4年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硕士毕业生每人给予25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4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博士毕业生每人给予4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4年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

    第三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享受3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2021年通过人才引进入编的对象可享受安家补助及生活补助,不享受购房补助。2021年起本科定向委培毕业生符合我县紧缺急需专业的,可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硕士毕业生每人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3年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博士毕业生每人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享受3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安家补助期限为三年,按第一年50%、第二年25%、第三年25%拨付,根据个人需要,也可在引进第1年给予一次性拨付,生活补助逐年拨付。

    如属于8年内(自引进之日起算)在云首次购房的,可享受博士50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的购房补助。未满服务年限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和购房补助。第三类院校毕业生不享受购房补助。

    5.其他待遇。毕业生在云工作期间,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有1次选择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机会;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三、选拔引进程序

    1.上报需求计划。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教育局、卫健局等部门,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等情况,提出岗位需求,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

    2.制定方案。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下,制定具体的专项选拔方案报市教育局、卫计委。

    3.发布公告。通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等网站发布选拔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4.组织报名。

    (1)组织赴高校现场招聘。组织人社局、人才办、教育局、卫健局等部门组团赴高校进行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

    (2)组织网上报名。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招聘同步进行。

    5.资格审核。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现场、网络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人选。

    6.考试。采取灵活简便的形式进行,如:说课、专业知识面试、公共知识面试等,考试地点可设在省外有关高校或漳州市区。

    7.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

    8.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诚信记录、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

    9.公示。在漳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0.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不少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之前我县制定的有关政策同时废止,所涉及的资金从云霄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咨询联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云霄县委人才办商请有关部门承担具体解释工作,联系电话:0596-8537119。


    icon_doc.gif附件1重点师范院校和医疗卫生院校名单.doc

    icon_xls.gif附件2  云霄县2021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1).xls

    icon_xls.gif附件3云霄县引进教育人才资金补助标准.xls

    icon_xls.gif附件4 云霄县、漳州市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金补助标准对照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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