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云霄县公安局莆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张某(男,18岁,云霄县莆美镇莆南村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经查,张某属于涉疫风险地区返云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需对张某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张某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于3月18日凌晨5时许,未经报备擅自外出,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了潜在的隐患。
目前,张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将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该人现已被集中隔离,待隔离结束后依法执行处罚。
云霄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霄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