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发布丨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

  • 2022-07-06
  • 来源: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 观看:2070 次
  •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当前海上防疫形势复杂严峻,“三无”船舶成为境外疫情海上输入重大风险源。为有效打击“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全面清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漳...

    云霄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

    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

    当前海上防疫形势复杂严峻,“三无”船舶成为境外疫情海上输入重大风险源。为有效打击“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全面清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漳州市应急局等十个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开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严防境外疫情海上输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对象

    当前不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册管理的船舶,以及市应急局等十部门印发《漳州市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后,未纳入乡镇政府登记管理的船舶,也就是至今仍游离于行业部门监管之外和乡镇政府管理之外的船舶,均为此次专项行动清理取缔对象。

     

    二、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排查(7月10日前)

    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不留死角,不漏一船”的要求,通过入村(社区)排查、沿岸查找、水域巡查等方式,对沿海水域、澳口、滩涂、集中停泊点以及陆上修造船厂、社区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的“三无”船舶要集中看管。

    (二)依法处置(8月15日前)

    1.分类认定。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排查出的“三无”船舶要依法依规进行分类认定,并结合当地实际规范管理。

    2.封港清查。按照属地乡镇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原则,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海事、渔业、交通、海警、公安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岸线、滩涂、港口、码头、澳口、船舶停泊点、海域等“三无”船舶可能停靠的地方,开展集中“清港”执法行动,依法查扣“三无”船舶。

    3.打击取缔。对查获的“三无”船舶要实施集中扣押和统一拆解,确保可核查、不可逆。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三无”船舶追根溯源,通过追查建造场点、销售渠道,打团伙、端窝点。

     

    三、举报电话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三无”清理取缔船舶工作的积极性,便于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596-8586165。

    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