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云霄县人居环境整治“八个一”工作机制》的要求,按照全县逐村检查、逐一验收、不达标不放过的原则,6月1日以来,县人居办先后对66个村(社区)进行了检查,并开展了两轮整改“回头看”复查。8月11日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复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轮整改复查通过的村(社区)(30个)
6月1日以来,共随机抽查了66个村(社区),没有一次性达标通过的村,都需要开展第一轮整改。6月下旬至7月中旬,县人居办开展了第一轮整改复查,有30个村(社区)整改基本达标,予以通过。分别是:云陵镇下城村、城元社区、丽都社区、北园社区、塘坪社区、大路社区、王府社区、金霞社区、建发社区、渡头社区、望安社区、塘坪村,陈岱镇大山顶村、白礁村、中江村、峰外村,列屿镇城内村,莆美镇福锦社区、宝城社区,马铺乡大仑村、磜头村、坑口村、上洋村,和平乡棪树村、金牛社区、莆顶村,下河乡金坑村、新坡村、孙坑村,开发区狮山村。
第二轮整改复查的情况
8月初,县人居办对第一轮整改复查未通过的36个村(社区)进行第二轮整改“回头看”复查,有17个村(社区)整改成效较好,13个村整改基本达标,6个村未能验收通过,具体如下:
整改成效总体较好的村(社区)(17个)
经过两轮整改,有17个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有较大提升,整治成效总体较好,予以通过,但仍需长期坚持,下半年将再进行抽查。分别是:云陵镇下坂村,莆美镇山美村,陈岱镇岱东村,列屿镇宅坂村、半山村,东厦镇东崎村、船场村,马铺乡峰头村、乌螺村、杨美村,下河乡上窖村、石屏村、新湖村,和平乡径仔村、征山社区、甘埔社区,开发区益宝山村。
整改基本达标但仍需继续整改的村(13个)
经过两轮整改,有13个村的人居环境有较大改善,基本达标。但仍然有多个点位需要整改,予以通过,一个月后将进行再次回访检查。分别是:莆美镇前涂村,列屿镇城外村,东厦镇浯田村、白塔村、溪塘村,火田镇莆中村、高田村、佳园村、下楼村、西林村,马铺乡粗溪村,下河乡坡下村,开发区大埔村。
整改成效差给予黄牌警告的村(6个)
经两轮整改复查,有6个村的驻村领导、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村书记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治标准较低,整改力度小。在督查组第二轮复查中,仍然存在严重脏乱差现象,陈年垃圾、废弃物较多,拆旧工作推进较慢,被动整治、疲于应付,整治成效差。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这6个村黄牌警告,分别是:
1.莆美镇莆下村
存在问题:整治标准低,整村极为少动,对通报的问题被动推进整改,且部分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房前屋后、公杂地、道路两侧及巷道等处陈年垃圾、生活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问题,拆旧力度小。
驻村领导:林志辉 莆美镇二级主任科员
驻村工作队长:张德健 事业职工
村书记:张泗森 莆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莆美镇中柱村
存在问题:整村基本没动,未全域进行整治且整治标准较低,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村庄周边、村内主干道及巷道两侧、房前屋后等处大量陈年垃圾、生活垃圾、杂物乱堆乱放问题十分严重,拆旧力度小。
驻村领导:张铜松 莆美镇人大主席
驻村工作队长:陈子长 事业职工
村书记:方鸿森 中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火田镇瑞堂村
存在问题:仅停留在面上清扫,整治标准偏低,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林荫树下存在杂物柴草、废弃物品乱堆乱放,畜禽圈舍、废弃房屋藏污纳垢问题较为严重,残垣断壁、私搭乱建未清理,拆旧力度小。
驻村领导:张锐钦 火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驻村工作队长:陈少川 火田镇人大秘书
村书记:黄商文 瑞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4.火田镇菜埔村
存在问题:整治标准低,村内公杂地、主干道两侧房前屋后整治不到位,杂物乱堆乱放问题较为突出,残垣断壁、私搭乱建未清理,拆旧力度小。
驻村领导:林秋宇 火田镇党委武装部长
驻村工作队长:方金绪 火田镇应急办副主任
村书记:张保清 菜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5.火田镇水头村
存在问题:整治标准低,仅停留在路面打扫,村内公杂地、主干道两侧、房前屋后整治不到位,杂物乱堆乱放问题较为突出,残垣断壁、私搭乱建未清理,拆旧力度小。
驻村领导:吴毅清 火田镇副镇长
驻村工作队长:郭旭 火田镇组织人事干部
村书记:朱镇有 水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6.马铺乡马铺村
存在问题:整治力度小,仅对通报的问题点对点进行整治,未整村推进,脏乱差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村庄周边及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林荫树下等处,存在大量陈年垃圾、生活垃圾、废弃物品等乱堆乱放,鸡鸭散养管理不到位,私搭乱建未清理。
驻村领导:黄锦章 马铺乡党委政法委员
驻村第一书记:阮贵彪 县发改局综合规划股股长
驻村工作队长:李灿坤 马铺乡经济办主任
村书记:何建平 马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请上述6个黄牌警告村的驻村领导、村主干在全镇(乡)干部大会上做检讨表态。各乡镇(开发区)要抓紧整改到位,8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附整改前后佐证图片报送至县人居办。黄牌村需加大整改力度,由所在乡镇进行初验合格后,向县人居办提出申请复查摘牌,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将带队适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将予以摘牌,复核再不通过的将进行问责问效。(云霄县人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