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惠企!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 2022-09-22
  • 来源: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 观看:1479 次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多措并举,推出各项惠企便民措施,扎实开展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高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多措并举,推出各项惠企便民措施,扎实开展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即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依据企业书面承诺书,即可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非小微企业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在不动产登记大厅,两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惠企政策。

    一是拓展政策宣传覆盖面。借助大厅便民点优势,在行政服务中心登记大厅明显位置张贴、摆放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公告,同时在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平台发布《通知》内容,密集开展宣传,部分小微企业已享受到了此次优惠政策。

    二是强化窗口业务人员执行力。组织业务人员对落实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内容进行认真学习、研读,同时提高执行力度。在小微企业身份认证上,实行承诺制,由申请企业对照国家相关规定,填写《小微企业承诺书(含个体工商户)》,作出承诺。按照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要求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云霄县自2021年2月实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惠企政策以来,受到了企业、个体工商户们的点赞,此举大大降低了企业不动产登记成本。据悉,2022年以来,共开展相关业务43笔,免收金额23650元,惠及企业37家。同时,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也提醒企业,若因承诺的与事实不符,需全额补缴免缴的不动产登记费,并承担因虚假承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员:方一淳)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