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46号
12月5日,我县在外省入云霄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分别进行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排查的密切接触者已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相关涉疫场所环境已完成消毒等防疫措施。涉及县外的活动轨迹已通知当地调查核实并管控。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
11月30日
16:00到江滨路,17:00到佳洲村后墩,19:00返回江腾路88号家里无外出,22:00作为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2月5日
18:51 因核酸检测阳性,由专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
12月3日
11:51乘坐动车Z2026到天津市,18:30乘坐航班MF8164到达厦门,22:12乘坐网约车到常山高速路口,“落地检”结果为阴性,22:30回云霄经济开发区马山村271-1号家里无外出。
12月4日
居家无外出,期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12月5日
居家无外出,期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16:20 接到云霄县流调专班的通知后,在家隔离,22:08 因核酸检测阳性由专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个人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打疫苗,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报备,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