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云霄·法官说法 ▏醉酒“驶”不得,受伤亦需担刑责!

  • 2023-05-11
  • 来源: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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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涉嫌危险驾驶的被告人廖某某址在云霄县常山农场的家中顺利进行。考虑到廖某某腿部受伤严重,无法行走,云霄法院刑庭将法庭开到了廖某某的家中,切实维护廖某某的诉讼权利,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案件详情2022年9月27日1时15分,被告人廖某某无证酒后驾驶一辆套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漳州市...

    平安云霄·法官说法 ▏醉酒“驶”不得,受伤亦需担刑责!1.jpg

    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涉嫌危险驾驶的被告人廖某某址在云霄县常山农场的家中顺利进行。考虑到廖某某腿部受伤严重,无法行走,云霄法院刑庭将法庭开到了廖某某的家中,切实维护廖某某的诉讼权利,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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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详情

    2022年9月27日1时15分,被告人廖某某无证酒后驾驶一辆套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美食街行驶至X524线20KM(常山开发区柘林管区“三节弯”)路段时占道交会,与对向吴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某受伤,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廖某某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某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经鉴定,送检的廖某某血样中乙醇(俗称“酒精”)含量为193.6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场报警,被告人廖某某昏迷被送至医院治疗。因本事故,廖某某多处骨折,至今仍无法独立正常行走。而在漫长的治疗后,等待廖某某的还有法律的制裁。

    法院判决

    云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套牌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当庭依法判处廖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廖某某对法官到家中开庭表达了感谢,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感到后悔,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说法

    自醉驾入刑以来,经过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酒后不开车的观念已越来越深入人心,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妨碍交通秩序,更易发生事故,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养成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云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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