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云霄县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健全组织领导,强化保护合力。建立云霄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从领导力量、机制和人员调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责,指导、推动、督促各部门(乡镇)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违法打击,总结经验办法,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内容,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合力。
全面普法宣传,提升保护意识。通过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深入基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积极做好“湿地日”“湿地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短信、微信、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与法律法规,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大家对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让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以来累计分发各类宣传册1000余册,宣传单3000余份。
加强救助保护,撑起野生动物“保护伞”。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县林业局雇聘三名兼职人员,从事临时救助工作,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都全力救护。对适合放生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环境进行放生,对受伤或病弱的动物送至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22年至今,县林业局已累计救助和放生各级野生蛇类120余条(主要是蟒蛇),各种鸟类70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1头。漳江口红树木保护区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保护力度加大,黑脸琵鹭、中华白海豚等陆生、水生保护动物的数量明显增加。
强化野猪调控,落实受灾保障措施。近年来,云霄县大力推进植树绿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优化,野猪种群活跃,偶有侵害邻近村庄的小面积农田作物。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云霄县及时制定了《云霄县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防控野猪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乡镇、村及全县护林员加强巡护、巡查和监测。在做好监测防控的同时,由县政府出资,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购买《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包含野生动物造成的林木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及时发布《云霄县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告》,林业、公安、农业、市监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运输站场、农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和护林员结合巡山护林,深入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或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及时清除非法猎捕工具60多套,清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安全和生态安全。2022年至今,执法部门相继检查了饭店29家、农贸市场11家、海鲜收购点11家,共查处两起非法出售鸟类和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立案2起,行政处罚7.25万元,解救23只画眉、1头豹猫,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云霄县林业局 通讯员:汤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