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5月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日前,《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布,共有10个方面的内容。
《办法》提出,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
生产能力考核包括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以及“菜篮子”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工作推进情况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食品价格指数涨幅、平价商店建设、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办法》指出考核步骤包括,自我评价、初步评定、抽查考核、综合评定等;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被考核城市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城市,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