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全市首本 林下空间也有“身份证”

  • 2024-11-11
  • 来源:云霄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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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云霄县国英家庭林场发放了漳州市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涉及林地面积1698.47亩,承包期10年,用于林下药材种植。颁发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是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放活林地经营权、稳定承包权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途径,也是“三权分置”的...

    近日,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云霄县国英家庭林场发放了漳州市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涉及林地面积1698.47亩,承包期10年,用于林下药材种植。颁发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是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放活林地经营权、稳定承包权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途径,也是“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这标志着云霄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在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保障林下空间经营者权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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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先进经验,优化登记。云霄县作为福建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县,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与云霄县林业局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林改,向改革先锋三明市学习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林权确权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发放工作。


    部门协同,积极推进。县林业局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工作衔接,按照《云霄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分解清单》有关要求,联合发布《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云霄县林业局关于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放活林经营权的通知》(云林〔2024〕21号),明确登记流程、登记要求,规范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


    全流程指导,政策落地见效。为推动云霄县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顺利落地见效,县林业局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全流程指导林权流入方和流出方做好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准备、登记受理工作。当日,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指导工作,当天完成首宗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在深化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工作上,林下经济按“三权分置”分别颁发给流出方、流入方权利类型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登记放活林地经营权、稳定承包权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下一步,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经营权,进一步优化林权登记流程,升级登记系统,全面开展林权全类型不动产登记,实现林权类不动产应登尽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三权分置”政策,鼓励和引导林权所有者采取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大力培育民营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让农户等经营主体参与山林权流转,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动产登记中心 通讯员:吴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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