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老赖”最高奖5万 漳州市财政拨付30万启动资金

  • 2016-12-06
  • 来源:东南网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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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12月5日讯(导报记者 张韩丰 见习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刘荫花 吴顺和)  昨日上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漳州市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工作暂行规定》(简称《规定》),明确指出,举报人举报“老赖”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据此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人民法院按照本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悬赏金奖励,最高个案悬赏金累计不得超过5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漳州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已超过16000件,加上去年排查出来的历年旧存未结积案30000多件,这些案件中,有20%以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50%以上的案件经穷尽执行措施仍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查人、找物难”仍是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因素。

    12月5日,漳州市中院将与漳州市检察院、漳州市公安局召开深化打击涉执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责令已被法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自觉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如仍不主动履行,将共同采取系列制裁措施。

    据悉,在今年5月3日,漳州市政府与漳州市中院召开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后,漳州市财政拨付30万元作为“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启动资金。《规定》还提出,申请执行人还可以自己确定悬赏金,但不得超过执行到位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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