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学习黄志丽审判工作法 最高法院政治部与省有关部门在漳召开研讨会

  • 2016-12-10
  • 来源:闽南日报
  • 编辑:云霄融媒|云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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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黄妍婷)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漳州召开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漳州市领导陈汉夫、张祯锦、刘远、黄华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出席会议。沈德咏、陈冬、马新岚分别讲话,徐家新主持研讨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远在会上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知名专家学者、劳动模范、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优秀征文作者等共约130人出席了研讨会。

      黄志丽“三个贯穿始终”审判工作法

      1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

      2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

      3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符合司法权运行规律

      黄志丽同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一位具有广泛影响的全国重大典型。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植根于基层社会实际,形成于鲜活的司法实践,是符合司法权运行规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是践行司法为民、确保公正司法的需要,是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法院队伍职业精神的需要。要把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与推进司法改革、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提升广大干警执法办案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发展安居乐业三大责任。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争当学习弘扬的表率

      全省政法机关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在对标中学思践悟,争当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的表率。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政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又要努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学习弘扬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全省法院要先学一步

      全省各级法院要争当学习实践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的排头兵,先学一步、走在前头,比学赶超、荔丽八闽(詹红荔、黄志丽),激发动力、务见实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院,让更多詹红荔、黄志丽式的先进典型持续涌现。

      漳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远:把宝贵精神财富运用好

      黄志丽审判工作方法研讨会在漳召开,对在我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营造“创新引领、典型领跑”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漳州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黄志丽同志的审判工作方法和精神内涵,进一步弘扬谷文昌精神、女排精神、“漳州110”精神、老红军精神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精神,持之以恒把漳州这些宝贵精神财富发扬好、运用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当“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全力服务保障富美新漳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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